近年来根据《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市纪委于2006年制定了《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大纪发(200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准则》,今年2月5日,市纪委又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大纪发[2010]3号,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近期,市纪委将对制度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1、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制度规定情况;
2、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落实执行制度规定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执行和登记备案情况;
4、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与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领导干部谈话情况;
5、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情况。
二、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专项检查主要采取各单位、各部门全面自查办法。各党总支要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
自查时间从6月25日至7月5日。
三、具体要求
1、各党总支要提高对贯彻落实和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制度规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执行婚丧喜庆事宜制度规定情况自查工作。
2、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严格执行 "事项报告"、"谈话提醒"和"登记备案"三项制度情况形成报告,于7月5日前报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信息采集表《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2009年6月25日
附件: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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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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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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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内 容 |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
说明: 1、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办理的事项、时间、地点、规模、参加的人员、用车以及其它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
2、此表一式2份,本单位留存一份,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份。
报告人(签字): 受理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