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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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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日期 : 2009-06-30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促进学院改革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大连市纪委大连市监察局关于政
    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实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一、推行院务公开制度的意义
       实行院务公开是实践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学院管理,建立科学、符合时代要求的各项学院规章制度,依靠教职工办好学院的内在要求,是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院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手段。加强院务公开工作,
    对于领导干部树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形象,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对于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院,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推动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政负责实施,工会协助运作,纪委加强监督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
         (二)依法推行院务公开,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学院领导依法治院的权利。
         (三)坚持客观真实、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四)注重实效,分层次、多形式地实行院务公开。
         (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二)学院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实施情况;
         (三)学院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四)学院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学院财务年度预决算;
         (五)干部和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政策、程序及结果;
         (七)工程建设项目、重大维修项目和大型设备、大宗物品采购的招投标方案以及验收决算和审计情况;
          (八)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
         (九)教职工"四金"(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交纳、劳动保护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十)学院招生计划、程序、政策,考试的规定和纪律以及录取的结果;
         (十一)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办法,毕业生就业住处等;
         (十二)接受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钱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十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和学院认为有必要向院内公开的事项。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一)院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教代会
    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
         (二)院务情况通报会。学院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干部大会、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支会主席会、民主管理委员会会议、合作共事小组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等形式通报、交流院务情况。
         (三)学院通过各种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公开院务。
         (四)利用院内媒体,将一些重大院务问题在校园网、校报、广播站、宣传橱窗、宣传资料和办事手册上公开,及时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五)举行 《信息交流与问题探讨"会。根据学院改革和发展过程申制定的新政策、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不定期举行。每期设立一个申心议题,由院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以信息交流与问题讨论的形式,作专题报告,组织教职工参与讨论,征询解决问题的办法。
         (六)信访、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信访制度,增设监督、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多渠道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七)举行新闻发布会,将有些院务情况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开。
      五、院务公开组织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一)确定院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院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学院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公布)负责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干部。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院务公开日常事务的处理由院长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有关制度、规定等方案上报学院办公室汇集和存档备查。
         (三)学院领导要积极主动地监督职能部门制定、完善工作职责内院务公开事项的备项规定,负起对分管工作具体实施院务公开的责任。
         (四)纪监委要主动参与院务公开工作,预防腐败,加强组织协调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在院务公开中的监督作用,重视教代会的各类提案,把教代会作为院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和基本途径,促进院务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院务公开后,广大师生员工提出的质疑、意见和建议,由各职能部门(学院办公室、工会、纪监委)分别受理,及时整改和反馈。
         (五)成立院务公开工作检查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公布)。检查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结果,防止院务公开流于形式,保证院务公开的力度和质量。检查监督小组由院工会、纪检、民主党派的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六、院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院务公开制度全面、真实、有效实行,严肃党纪、政绩,根据有关规定,对院务公开制度落实中出现违纪违规情况实行相应责任追究。
      七、其他
         (一)各分院(系)及各部门应参照院务公开的基本精神,制定相应的办法。
         (二)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试行。
     
     
                                  2002年7月5日